近日,曲阳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矛盾纠纷,被告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主动提出撤诉申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切实助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3年,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雕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某雕塑有限公司生产、安装文化长廊。但在后期安装过程中,雕塑公司增加了灯光要求,致使总价款增加了5000元,共计255000元。科技公司按照约定生产、安装完成,雕塑公司支付了227000元,仍余28000元尚未支付,因多次催要未果,科技公司诉至法院。
由于两起案件都涉及企业,考虑到对营商环境影响,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梳理案件材料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在听取当事人诉求后察觉到该案法律关系明晰,可调解空间很大,若案件能调撤结案,不仅可以避免诉累,同时有利于避免诉讼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涉案企业进行深入沟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通过释法明理,帮助企业分析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引导双方当事人和平协商。最终被告雕塑公司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原告也申请了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生产力、创造力、驱动力。下一步,曲阳法院将立足审执职能,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强化司法能动性,探索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