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璐琦,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5年10月出生,1998年到曲阳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产德人民法庭从事审判工作,现任城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主要事迹如下:
在政治坚定上做表率,始终坚守初心、对党忠诚。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政治忠诚根基。通过常态化长效化的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爱岗敬业上做表率,始终公正司法、担当作为。该同志认真学习探究审判工作发展理论和实践,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工作能力,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看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来对待。自2020年至今,该同志共审结民商事案件一千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认真分析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积极向其他法院制作的优秀文书寻找差距,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制作的裁判文书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并被推荐参加省高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
在乡村振兴上做表率,始终服务基层、便民利民。结合恒州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树立服务大局、便民利民理念,加强涉农纠纷源头治理,畅通涉农纠纷维权渠道,提升涉农纠纷裁判效果,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人人都是服务站、便民服务在身边”等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共审理涉农案件28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7件,参与联动调解32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1次,将司法触角延伸到了田间地头,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廉洁自律上做表率,始终以身作则、克己奉公。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生活中,加强对家人的教育引导,以身作则,涵养良好家风。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坚决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坚守党纪国法红线。